现阶段,三月已到中旬,装修旺季也已经来临,部分商家们高调打着“3.15”促销活动旗号,同时,新消法也开始也对地板行业有了新的影响。

3月适逢装修旺季,与居家生活密切相关的家装建材行业,一边是商家们高调打着“3·15”促销,另一边却是消费投诉与纠纷在逐年增多。上周,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和广州市消委会获悉,去年,全省关于建材和家装的投诉案例可达1755宗,以广州市为例,仅建材类的消费投诉为958宗,加上家具类的共计2775宗,比2012年(共计2061宗)同比增长34.64%。

新消法新权益

今年3·15主题是“新消法、新权益、新责任”,去年10月,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将于明天起正式施行。众所周知,维权难历来都是消费者权益受损的“重灾区”,而在维权难中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就是举证难。

如今,随着新消法正式执行,新权益、新责任将更加注重公平,同时也旗帜鲜明向消费者适度倾斜,比如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、提高消费欺诈惩罚赔偿额,甚至可由消协提起公益诉讼。可以预见,虽然家居市场规范日益健全,价格日益透明,售后服务体系也在逐渐完善,但乱象依旧,欲问家居消费哪得清如许?除了源头活水,也赖于更多消费者练就一双“精明眼”。

产品有问题面临举证难

去年3月,郑先生在某专卖店促销活动中购买了地板,由商家提供上门包安装服务。可使用两个月后,刚换上地板却在墙角位置出现了起翘、变形,局部甚至出现细微裂痕。当郑先生拿着发票找到店家,但店家认为出现有水渍印痕,系郑先生人为造成,不同意帮郑先生免费更换。郑先生将商家告上了法庭,但最终因拿不出证据证明所购地板存在质量问题而被判败诉。

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是我国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的一般证据规则。消费者要想证明某个商品是否存在瑕疵就必须拿出证据来,因此举证住往非常困难。此次《消法》修改,将消费者“拿证据维权”转换为经营者“自证清白”,实行举证责任倒置,确解了消费者举证难问题。根据新《消法》,地板有无质量问题,应由商家来举证,不过,在适用于装饰装修服务,仅限于购买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。

延伸阅读

新《消法》屡遭商家抵制 地板市场环境如何规范?


日前,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《消法》实施半年情况通报会。总局消保局、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分别就新《消法》施行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。新《消法》自施行以来,始终将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,其“7天无理由退货”的规定更是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好评。然而,在市场环境复杂的背景下,新《消法》的部分规定却遭到了包括地板行业在内的诸多商家的否定,在地板电商领域,甚至出现部分商家拒绝、抵制等现象。在消费者权益和地板商家利益不断激化的矛盾中,地板市场环境该如何规范?

自今年3月新《消法》实施以来,其中一项“经营者采用网络、电视、电话、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,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以内退货”的规定,虽然极力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,但是在实际的施行过程中,却令许多地板商家异常苦恼。

近日,长沙市的李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批地板产品,但是由于收到地板后发现与房间之前设计的风格不搭配,于是要求退货,但是地板商家以“物流费用大、地板产品无质量问题不予退货”为由拒绝了李先生的要求;无独有偶,来自武汉的周女士同样遇到了这类问题。9月初周女士在一家地板实体店订购了一批地板产品,但是当地板铺好第二天之后,周女士发现地板有些变形,于是认为地板质量存在问题,要求赔偿。但是商家认为地板变形是由于周女士拖地时水分过多导致,因此拒绝赔偿。然而,新《消法》有明确规定,经营者装饰装修等服务,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,发生争议的,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。

事实说明,新《消法》是站在相对理想的市场环境下,为消费者谋得最大的利益。但是在实际情况中,地板商家与消费者之间仍然存在诸多矛盾。由于新《消法》过于理想化的规定,也使得其在地板市场上出现“水土不服”的情况,纵使各种规定深得消费者“人心”,但其具体实施仍需考虑具体情况。

缓和地板市场矛盾需多方共同努力

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企业数量的增多,整个地板行业的市场竞争也愈来愈激烈。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,部分地板企业受到利益的驱使,在生产和销售时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,导致地板市场上矛盾激增。除此以外,消费者作为地板市场上不可或缺的角色,在整个地板产品的销售过程中,本身也存在些许主观因素,而受到新《消法》的维护,使得这部分主观因素放大,成为制造矛盾的源头。

完全理想的地板市场环境几乎是不会存在的,然而,通过地板企业、消费者以及国家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,市场环境可以得到改善,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也可以得到缓解。地板企业作为地板市场上主要构成者,在生产和销售产品时,一定要本着以“质”为先的原则,从近年各种矛盾纠纷来看,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纠纷事件高达九成;尽管消费者受到相关政策的保护,但是也要充分考虑到地板商家售卖产品过程中的难处,在购买前要仔细斟酌,并且仔细地向商家询问产品信息,以确保不必要的过程产生额外的费用;而国家相关部分,在制定规范市场的规定时,也要本着实际情况出发,均衡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,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,也要稍微考虑到地板商家的权益。这样整个地板市场才能朝着更健康、更规范的轨道上发展。

当新《消法》开始颁布之际,有相关业内人士坦言,这将是刺激地板电商领域发展的绝佳条件,也将更加规范传统地板市场的发展。然而,在地板市场上,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地板企业,只有本着将产品价值作用发挥到最大的初衷,整个市场才能规范起来,企业和消费者的矛盾才能从根本上得到缓解。

销售难增长,地板三招迎来新局面


一、突破人的“天花板”

很多地板经销商做不大,做不强,其最根本的原因不是产品,不是队伍,不是市场拓展,而是企业老板,有什么样的老板就做出什么样的企业,多大的能力做出多大的生意,老板就像天花板,天花板的高度决定你生意的规模,决定了员工的高度,而老板学习和改变的速度决定了企业发展的规模。如果说销售额不过亿,肯定是老板有问题。

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团队出现的天花板,在中国我们做生意的有两种现象很突出:第一个是用子弟兵。对于经销商来讲,子弟兵有三个优势:用得放心、不易离职、成本低,现在有一半的经销商仍然采用的是家族管理制度,这对未来发展是不利的。第二个是老面孔。在很多地板经销商的核心管理团队中,每天都是一些老面孔,团队中3~5年都没有一个新人进来,而有趣的是,遇到事情时这些老面孔发现的往往是问题,新人发现的却是创新和改变的方法。老面孔回答问题时老是找问题,说的问题让你胆颤心惊,他们传递了太多负能量的东西,而新人来了不一样,他为了证明自己,要不断找方法,找机会,推动销售成长。所以说地板经销商在用人时,要多引进人才,屏蔽绝对的家族化管理,让新鲜血液成为销售增长的持续动力。

二、在老产品中挑黄金

“人一样,代理的产品不一样,最终产品决定人不一样”,“选择大于努力,努力选择,不是随便选择后努力”。这两句话地板经销商们应该铭记,所有做强做大的经销商,他们手里都有自己的核心武器,那就是好产品。

那么,如何甄选好的产品,在众多产品中挑出黄金呢?有一种方法,叫做特色产品确定法,都知道,在市场上所有卖得好的产品都符合两个规律,第一个叫“第一”,第二个叫“唯一”,所谓第一就是品牌,每个品类的第一品牌差不多都是市场销量最大的,而几乎所有销售额上亿的经销商都是拥有一线品牌的,品牌是经销商的武器,武器决定你的未来。而唯一是指,产品不是品牌,但特点很独特,仍然吸引消费者购买。每个消费者都存在消费信仰,这就来源于第一和唯一。所有经销商选择产品时,一定要问自己两句话,第一是“代理的产品是否有独一无二的特点”,第二是“能否让消费者在众多人中记住你”。

三、品类空间决定发展规模

什么叫市场容量?众所周知,粉丝的品类空间非常小,当经销商选择产品时,一定要考虑选大品类还是小品类,这两年你会发现身边有一个现象,做功能饮料、水、牛奶的经销商销售额达到千万的很多,所以说品类空间决定你的市场规模。

第一点要提的是竞争格局,前面说到,市场容量小,销量上不去。但也不是市场容量大的就能上量。以植物蛋白饮料为例,这个品类在最近几年非常火,但竞争也非常激烈,能存活下来并持续发展的企业越来越少,大多数企业因为跟风模仿面临严重的增长瓶颈。其次,经销商还要考虑代理的品类是否符合当下的趋势,比如说碳酸饮料,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这两个品类很大,但碳酸饮料的增长一直放缓,接手碳酸饮料产品仍然面临较难的销售增长。

“管理有漏洞、团队执行力不行、没有好品牌、销售模式不好。”或许每个经销商的答案都不一样,当自己做不好的时候,就一定要反思,如此才能找到问题所在,进而获得新突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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